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🐏,培養學生的組織紀律性💃,進一步加強校風、學風建設🥐,現根據《OE欧亿平台普通全日製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》《OE欧亿平台OETY欧亿學籍管理規定》,製定本規定。
第一條 學生每學期必須按學校教學日歷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註冊手續。因故不能按時註冊者💿,必須履行請假手續,否則按曠課處理🧑🏻🍳。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🔌,應予退學。
第二條 學生上課🧻、參與社會實踐(實習𓀜、軍訓☢️、勞動、社會調查🧑🔬、咨詢服務等)以及規定參加的集會🧑🏻💼👩🏽🦰、體育活動等均須嚴格遵守考勤和考核製度☸️,不得遲到👯♂️、早退,因故不能參加者🌏,必須請假。凡未請假,或請假未準,擅自缺席者,均按曠課處理(按當天實際授課時間計算)🤸♀️。
第三條 逢節假日學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離校返校,因故須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💅🏿,必須經所屬院(系、部、所)辦公室批準,未經批準擅自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,均按曠課處理。
第四條 學生上課遲到👨🍼、早退超過15分鐘均按曠課處理。一學期內𓀌,學生遲到或早退每累計三次🕶,則計曠課1學時🤴🏼。
對曠課行為,應按《OE欧亿平台學生違紀處分規定》相應條款進行處理🙆🏿♀️。
第五條 學生因故請假,必須辦理請假手續🛺。請假一星期內(含)的由各院(系、部🧑🏽⚖️、所)領導批準;請假一星期以上的經所屬院(系、部、所)領導批準後報教務處或OETY欧亿審批。學生請假最終獲批後,還需及時告知任課教師。請假期滿☠️,學生應向各院(系、部、所)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𓀈。
第六條 除突患疾病或突發事故外,學生請假必須事先辦理手續🧏🏿♀️,不得事後補假👩🏻🚀。請事假應嚴格限製,需有充分理由🗣📱。期末考試一般不得請假🚣🏿,如確因特殊事故必須請假者,應向所屬院(系、部、所)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證明材料𓀖,經所屬院(系、部、所)領導和開課部門同意🧠,並報教務處或OETY欧亿審批,否則以曠考論處👩🚒。
請病假應由本校門診部或區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👮,學校一般應從嚴掌握🪇;請公假一律由有關部門向教務處或OETY欧亿提出申請🏀,經審核批準(其它各部門無權審批公假),並通知學生所屬院(系、部🧑🏽🎤、所)辦公室登記備查🔆。
第七條 學生申請赴境外探親訪友、旅遊,應安排在國定節假日👨🍼、寒、暑假進行。學習期間,一般不予審批。在境外探親訪友💂♀️、旅遊期間,遇患病或意外事故等,均由學生本人負責。
第八條 學生在一學期中累計需要請假的時間超過該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者,應作休學處理,辦理休學手續。某門課程缺課超過課程總學時三分之一者,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核,且應重新修讀該課程➝。
第九條 學生上課和其他必須參加活動的考勤由班長或學生所屬院(系、部、所)或授課教師或活動組織者指定人員負責;選修課、大班授課由任課教師或任課教師指定人員抽查點名🏄🏿♀️,並定期將考勤表上交開課院(系🐼、部✭、所)辦公室🐬。各辦公室要有專人管理學生的考勤工作🧑🏼🎄,及時掌握學生的考勤情況,準確統計,按月公布學生考勤情況🏌🏿♂️,及時向院(系、部、所)領導匯報👨🎤。各院(系、部、所)應對違紀學生及時進行教育和處理,同時要求任課教師將學生上課出勤情況納入課程成績綜合評定範疇。
第十條 各院(系⚄、部、所)應將學生缺、曠課的情況及時向教務處或OETY欧亿匯報。
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2018年9月8日起施行✋🏿。《OE欧亿平台普通全日製本科生、OETY欧亿考勤規定(修訂)》(上外教〔2017〕47號)同時廢止。本規定適用於所有在籍的普通全日製本科生👳♂️🉐、普通全日製和非全日製OETY欧亿。入系留學生、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參照執行。
本規定由學校授權教務處👨🏻🦱、OETY欧亿進行解釋🎷。